各企業、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為了鼓勵深圳企業按照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實現對知識產權的科學管理和戰略運用,提高國際、國內市場競爭能力,深圳市中小科技企業發展促進中心(以下簡稱“促進中心”)對與我中心進行合作的符合條件的貫標企業或輔導企業完成貫標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予以獎勵。
一、 獎勵對象
深圳市依法注冊的完成貫標的企業或輔導企業完成貫標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二、 獎勵數量
1、企業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輔導的企業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機構頒發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企業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輔導的企業獲得《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時間范圍為2016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四、申請材料
申請獎勵的企業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需向促進中心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業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與企業簽訂的輔導合同復印件(企業申請單位不需提供此項材料);
3、《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
4、與促進中心簽訂的《推進貫標服務協議》;
5、《貫標獎勵申請表》。
五、獎勵申請的審核與審批
申請人向促進中心提交書面申請材料——促進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促進中心撥付獎勵資金。
六、受理時間及聯系人
1、受理時間:2016年4月1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額滿即止。
2、聯 系 人:劉愛華、張家恒(86329860、86329895)。
3、受理地點:深圳市南山區北環大道9018號大族創新大廈C座1樓。
七、 本獎勵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深圳市中小科技企業發展促進中心所有。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